农村阶级划分

政治

# 农村阶级划分

定义

毛泽东1933年为纠正土地改革工作中的偏向而制定的农村阶级划分标准,将农村居民分为地主、富农、中农、贫农、工人(雇农)五个阶级,以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和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为划分标准。

核心观点

  • 地主:占有土地,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劳动,主要靠地租剥削为生。军阀、官僚、土豪、劣绅是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。
  • 富农:一般占有土地和较优裕的生产工具,自己参加劳动,但经常依靠剥削(雇工、地租、放债)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或大部。
  • 中农:自己都有相当的工具,生活来源全靠或主要靠自己劳动。一般不剥削别人,还要受小部分地租债利剥削。中农和贫农的主要区别在于:中农一般不要出卖劳动力。
  • 贫农:一般须租入土地,受人地租、债利和雇佣劳动剥削。贫农一般要出卖小部分劳动力。
  • 工人(雇农):一般全无土地和工具,完全或主要地以出卖劳动力为生。
  • 政策意义:这一标准被当时中央工农民主政府通过,作为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正式标准,为土地革命中的政策执行提供了科学依据。
  • 出处文章

    关联概念